簽證

入境法和在留資格

什麼是入境法

所有入境日本且居留的外國人必須依據「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以下略稱為入境法)的法律規定,須嚴密地辦理種種居留期中的活動內容及手續。就算在讀書及生活方面過的很順遂,若疏忽了入境法所定手續並違反了規則的話,很有可能沒有辦法再繼續留學生活,所以要十分地注意。

在留資格的種類

被允許居留於日本的所有外國人,因各自的居留目的不同而被規定有不同的「在留資格」和「在留期間」。而且,在各自的「在留資格」中對可以從事的內容有嚴格的規定。在沒有許可之下而進行有收入等的資格外活動時,會受到強制出境的處分,或者不再允許在留期間更新及資格變更。

入境管理局在哪?

入境日本之後的在留手續一律都在管理外國人登錄手續的地區入境管理局辦理。

入境管理局的官方網頁
http://www.immi-moj.go.jp/chinese/index.html

申請之前請諮詢學校負責櫃台及諮詢相關單位

若無因生病等不得已之情況下,若出席率很低,很可能會被判斷是沒有專心在課業上,不發予期間更新及資格變更許可的可能。
就算有理由,沒有書類證明能夠充分證明候也有申請不許可的情況。所以,關於在留期間更新及在留資格變更等手續上如果什麼任何疑慮的話,
申請之前請諮詢學校負責櫃台,外國人在留綜合資訊中心或留學生諮詢相關單位諮詢。

外國人在留綜合資訊中心
http://www.immi-moj.go.jp/chinese/info/index.html

個人申請者請儘早辦理

若是疏忽在留期間更新或資格變更手續的時間,而導致超過在留期限時,會被認為是「非法居留者」且接受調查。
在留期間延長更新申請手續,可以在在留期限的前三個月開始提出申請,建議儘早申請辦理。

到入境管理局,一旦申請被受理之後,日後會以明信片通知審查結果。到時再前往入境管理局取得許可。
受理申請後,會在在留卡上蓋「申請中」的之戳章,日後等待入境管理局的通知即可。
在這之間就算在留期限到期了也不算是「非法居留」。

短期出境日本時(須申請再入國許可)

沒有申請再入國許可,出境日本;當再入境日本時,還須再重新辦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發行申請」,再次取得「入境簽證」。
但是若持有在留卡時則不須申請再入國許可。所以,出境日本一年以內再度入境日本的話,只要同時出示在留卡和護照,就可再入境。
但預計出境日本一年以上,要先在入境管理局辦理再入國許可手續,然後再出境日本。
單次手續費為3,000日元或者數次手續費為6,000日元,再入國許可的證明印條會被貼在護照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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